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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两个客运码头提供前往澳门的航运服务,其中乘客使用较多的码头位於信德中心内。该中心位於地铁上环站的上方,这里是许多公共巴士、小巴的终点站,交通十分方便,也有公共巴士去机场。信德中心内设有客运码头、直升机坪、各大酒店和旅行社的谘询处、中国旅行社分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的旅游谘询处。
从香港国际机场到港澳码头可以乘坐以下交通工具∶
机场快线∶首先乘坐机场快线到香港站,费用约100港元,每12分钟有一班次,运作时间由每天凌晨5时54分至午夜0时48分;然後乘坐计程车到港澳码头,费用约15-20港元。
A11号公共汽车(内设空调)∶离开机场後第三站即到港澳码头,费用约40港元,约20分钟有一班次,运作时间由每天凌晨6时10分至午夜0 时30分。
计程车∶费用约350-400港元。
中国客运码头位於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提供双体船来往澳门与香港之间。售票处除了出售当天的船票之外,也可预定船票。
澳门外港客运码头及直升机坪位於澳门半岛的外港,离新八佰伴百货公司很近。内设前往香港的各类船苹及直升机售票处、旅行社、餐厅和免税店。免税店出售的烟酒价格比香港低。此外,还有一些商店出售本地出产的糖果和传统糕点。
乘客最好在上船和登机前三十分钟到达码头,以便办理过关手续。
澳门←→香港
喷射飞航"TurboJET"
提供日夜24小时高速客运服务,航程约一小时,船上有饮品和小食供应,航班往来於香港港澳码头和澳门之间。票价∶普通位由142至176澳门元;豪华位由244至275澳门元;贵宾厢由976至1,650澳门元。查询电话∶澳门(853)8790 7039;香港(852)2859 3333,香港订座电话∶(852)2921 6688,网址∶www.turbojet.com.hk。
香港新世界第一渡轮服务(澳门)有限公司
备有双体船往来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及澳门之间,航程约六十至七十五分钟,票价由140至275澳门元。详情可致电香港(852)2516 9581,澳门(853)2872 6301;也可浏览以下网址∶www.nwff.com.hk。
路氹金光大道金光飞航™
来往香港港澳码头与澳门氹仔临时客运码头,航程约1小时,票价∶标准仓由142至176澳门元;头等仓由244至275澳门元;贵宾房由1,952至2,200澳门元。具体船期和订票方法请致电香港 (852) 2359 9990, 澳门 (853) 2885 0595查询,或浏览∶www.cotaijet.com.mo。
注∶以上票价仅供参考
提前登船
香港信德中心的港澳码头和澳门外港客运码头均设有专门通道,让希望提前登船的旅客排队轮候。除周末和假日外,提前登船是颇容易的。
机场喷射飞航
搭乘香港国际机场航班的澳门及深圳旅客可选乘省时、方便和快捷的机场喷射飞航,毋须在香港办理一般出入境手续,直抵目的地。於上船前作简单的确认手续後,行李便可直接随航班送达目的地。来往香港国际机场与澳门的航程约四十五分钟,成人票价为200至300澳门元。查询电话∶澳门(853)8790 7039;深圳(86755)2777 6818;香港(852)2859 3333。国际免费传真(适用於中国、台湾、日本、泰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800) 1628 1628。电邮∶reservation@turbojet.com.hk 。网址∶ www.turbojetseaexpress.com.hk 。
澳门←→深圳
粤通船务有限公司每天有船苹来往於澳门与深圳的蛇口之间。澳门上船的地点位於内港11号A的内港客运码头。航程约一小时二十分钟。票价∶成人129澳门元;儿童78澳门元。详情可致电粤通船务有限公司查询,电话∶(853)2857 4478。
另外,喷射飞航也有船苹来往澳门外港客运码头与深圳机场福永码头及蛇口之间,航程约一小时。澳门至深圳机场福永码头的票价∶普通位171澳门元,贵宾厢由271至1,626澳门元。澳门至蛇口的票价∶普通位由75至171澳门元,豪华位由100至271澳门元,贵宾厢由1,084至1,626澳门元。查询电话∶澳门(853)8790 7039;深圳(86755)2777 6818;香港(852)2859 3333。详情可浏览网址∶http://www.turbojet.com.hk。
注∶以上票价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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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澳旅游人士须具备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以及签证。旅行证件的有效期最少要有三十天。参加旅行团的人士,其出入境签证手续须由澳门的旅行社代办。
持有下列各国和地区有效护照或证件人士入境无需签证∶
(1) 澳门居民;
(2) 持有丹麦, 日本, 巴西, 比利时, 以色列, 立陶宛, 冰岛, 匈牙利, 安道尔, 西班牙, 多米尼克, 克罗地亚, 希腊, 坦桑尼亚, 拉脱维亚, 波兰, 法国, 芬兰, 佛得角, 南韩, 英国(6个月), 保加利亚, 埃及, 挪威, 马耳他, 马里, 捷克, 荷兰, 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 塞浦路斯, 奥地利, 意大利, 爱沙尼亚, 爱尔兰, 瑞典, 葡萄牙, 蒙古, 德国, 黎巴嫩, 卢森堡, 罗马尼亚护照人士可逗留不超过九十天;
(3) 持有土耳其, 加拿大, 列支敦士登, 印尼, 印度, 南非, 美国, 泰国, 乌拉圭, 纳米比亚, 马来西亚, 基里巴斯, 智利, 菲律宾, 塞舌尔, 新加坡, 新西兰, 瑞士, 摩纳哥, 墨西哥, 澳大利亚, 萨摩亚护照的人士可逗留不超过三十天;
(4) 持有葡萄牙当局所发旅游证件之非葡籍人士;
(5) 持有有效进出澳门证件之中国籍人士,包括内地居民、香港居民(不包括(6)款的香港人士)、台湾居民及海外华侨可逗留不超过三十天。
(6) 持有"香港身份证(载有 " * " 、" *** " 和 " R " 代号者)"、"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回港证"的人士,在澳门逗留最长可达一年;
(7) 持有外交护照或联合国签发之 "Laissez Passer" 护照之人士;
(8) 持有澳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之外交及领事人员证件之人士。
入境签证可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签证上所注明之期限在澳门逗留。签证也可在抵达澳门时再办理,逗留期通常不超过三十天。
签证分为个人、家庭和团体三种∶
个人∶100澳门元,十二岁以下儿童收费减半。
家庭∶配偶或能证实其血缘关系的十二岁以下子女可以一起办理,签证费为200澳门元。
团体∶团体签证必须由澳门的旅行社申请办理,人数最少十人,费用每人50澳门元。
如想获得更多资料,可致电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澳门区号) 853 - 2872 5488或浏览下列网址∶http://www.fsm.gov.mo/psp/sm/default.htm |